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证监会:上市公司跨界经营属自主决策行为

2013年11月29日 17: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证监会今日举行新闻记者发布会,对于有记者提问对部分上市公司跨界经营有何评价时,证监会发言人表示,上市公司依法变更经营业务范围属自主决策行为,证监会只对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管。

  证监会表示,如公司股价大幅上涨达到股价异动标准,交易所将督促公司及时澄清。(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