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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市盈取消“25%规则”

2013年12月02日 13:5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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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11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回答有关新股发行“三高”、“圈钱”问题时,证监会发言人表示,本次改革后将不再执行“25%规则”,将从推动存量发行等三方面解决新股高定价和“圈钱”问题,但并不意味着要放松对新股高定价和“圈钱”的约束。发言人表示,所谓“三高”,核心就是发行定价高。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有新股炒作的原因,同时还有新股供求不均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高定价冲动、“打新热”、“人情报价”等诸多因素。

  本次改革主要从以下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是平衡供需,抑制高定价。更大程度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使发行价格更加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二是强化约束,促进合理定价。首先,针对发行人,把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限制发行人定高价。其次,采取措施约束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报高价。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报价最高的部分将不得影响发行定价,报价最高者也不能获得配售,防止“人情报价”或盲目报高价。另外,提高网下配售的比例,限制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家数,加大报价申购的风险。再次,针对主承销商,引入自主配售机制。最后,提高招股、定价、配售各环节信息的透明度,供网上投资者申购决策时参考,也可以通过强化社会监督防范定价配售环节的“暗箱操作”。三是加强监管,威慑违规定价。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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