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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新政对投资者提出更高要求

2013年12月03日 14:49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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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丰慧

  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证监会日前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新股发行意见》)。

  这次IPO新政的几大亮点是,首先,在强化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上迈出重要步伐。其次,对责任主体的约束大大强化。最后,也是最大的亮点,是向市场化方向迈出更大步伐。这集中在三点:一是信息披露全程公开透明;二是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三是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对于投资者来说,最后一点格外应该引起重视。

  《新股发行意见》提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导致的风险。”这对投资者的要求更加高了,而不是低了;这对投资者来说责任更加重了,而不是轻了。发行人、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等只负责发行人发行前所有财务等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投资购买股票、购买多少、持有时间长短完全由投资者自己判断和决策,并且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负全部责任。这对目前股市中大部分中小散户投资者是一大考验。

  因此,必须重点提醒中小投资者密切关注投资风险,尽快提高自己的A股投资分析和判断能力。或者要有承受投资风险损失的充分思想准备、心理准备和经济实力储备,或者选择间接投资股市方式和渠道,或者弃股市而去投资其他金融理财产品。

  (作者为知名财经评论员)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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