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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调整网上配售方式取消“打新专业户”资格

2013年12月13日 1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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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12月13日,证监会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正式公布的改革意见规定,网上配售要求持有市值才能申购,但又要先缴款再配售,这和以前的市值配售做法有很大不同,证监会表示,此举目的是取消“打新专业户”的申购资格,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

  证监会表示,在本扶改革征求意见过程中,建议实行市值配售的意见较为集中。正式公布的改革意见吸纳了相关建议,但没有简单恢复以往市值配售的做法。市值配售是在特定市场环境下的做法,在股权分置状态下,流通股主要被中小投资者持有,新股发行定价受行政管制,一二级市场价差明显,向流通股股东进行市值配售有利于中小投资者获取一二级市场价差。股权分置改革后,所有股权均为流通般且同股同权,投资者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大幅提高。

  据统计,目前持有A般市值10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者的持股比例约为l6%。随着新股发行定价进一步市场化,申购新股并不一定能够获取收益,原有市值配售的做法已经不适应新的市场情况。

  本次改革调整网上配售方式,要求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目的是取消“打新专业户”的申购资格,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网上配售不按股市值进行比例配售,同时规定申购上限为网上发行量的千分之一,持股多不一定获得配售多,有利于持股较少的中小投资者参与申购。

  以往实行市值配售时,投资者无须申购缴款,被动获得配售,不能真实反映投资者的申购意愿,也不符台投资者自主决策的市场化改革理念,经常出现一些投资者中签后不缴款、放弃认购的情况。网上发行先缴款再配售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配售方式,有助于投资者审慎判断新股投资价值,理性申购,也可以防止出现投资者中签后不缴款从而导致承销商大量获配无人认购股票的现象。

  证监会指出,本次改革调整网上配售方式,是要更充分地尊重中小投资者的申购意愿,但不能保证中小投资者一定通过申购获得收益。新股发行进一步市场化后,申购新股的市场风险可能会更大,中小投资者需要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认真研判投资风险,理性做出投资决策。(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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