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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上海国资改革多点开花 新兴产业成发展重点(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2月18日 10:4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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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治理 激发企业潜力

  《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尤其是竞争类企业,将积极推进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功能,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兼任党委书记,与总经理分设。

  同时,全面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保持合理的稳定性和必要的流动性。尤其是对于竞争类企业,按有关规定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奖惩、薪酬分配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合理提高市场化选聘制度,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此,韩正也特别提到,牢牢抓住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机制建设,创造企业家成长的土壤。

  有市场人士指出,董事会运作规范、已实行董事会选聘经理班子的二级企业有望率先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符合此类条件的企业值得重点关注。

  在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意见》明确,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海市市长杨雄在会上表示,以前是管企业为主,时有干涉企业具体经营决策的事件发生。今后主要是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不缺位也不越位”,更加注重战略管理、目标管理和长远管理。政府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敢于“开闸放水”、“放虎归山”。

  长效激励 竞争类企业或先行先试

  《意见》提出,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投资公司,探索市场化项目收益提成奖励。国有创投企业鼓励采用项目团队参股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方式,探索建立跟投机制。

  日前,上海梅林已经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由于解锁业绩要求过低,市场对于方案给予了较为悲观的解读,12月16日上海梅林以跌停收盘,投资者也因此对此轮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实质推进力度有所疑虑。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市场在解读这一方案时,可能过于关注字面内容。事实上,上海梅林作为此轮改革中首家抛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其标杆意义不容忽视,最终业绩有可能超出股权激励方案。

  业内人士预期,长效激励有望优先在整体上市、跨国经营、创新突破、行业领先的竞争类企业实施。上海梅林只是第一例,此后还将有相应的上市公司推出激励方案。

  与激励对应的是约束机制,《意见》提出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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