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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改须有三方面侧重

2013年12月20日 16:36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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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期盼已久的《证券法》修改终于迎来曙光。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10日召开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立法工作。据业内人士预计,修改后的证券法最快有望明年下半年出台。

  近年来,虽然证监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但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却并非其力所能及。而且,针对市场出现的弊端与缺陷,也有必要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上。从市场的实际出发,证券法大修时,必须对三个方面有所侧重。一是要大幅度提高市场的违规成本。现行证券法中,对于违规者的处罚,基本上都是以罚款为主。从以往的案例看,罚款金额绝大多数都在60万元以下。区区60万元罚款与违规者所得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鉴于A股市场违规行为不断增多且愈演愈烈的现实,修法时大幅度提高违规成本是很有必要的。二是投资者利益保护。境外成熟市场中,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可谓较为到位。此次证券法修改,建议也要以强化投资者保护作为立法本位,并在其中以单独的章节列出。今后条件成熟时,建议出台《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此外,为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集团诉讼制度也须早日推出。三是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建议如果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一经发现立即强制退市,并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总之,《证券法》的修改,不仅能够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与长治久安,也要达到严惩违规者,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的目的。如此修法,才能让市场满意,让投资者满意。曹中铭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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