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债市互通互融获实质进展

2013年12月25日 15:0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试点发行政策性金融债,上交所24日发布相关通知和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操作指引。这标志着继2010年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之后,中国内地债券市场互通互融再度获得实质性进展。

  近期,经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试点发行政策性金融债,首批试点额度300亿元。

  2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发行交易试点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操作指引》,标志着国开行到上交所发行政策性金融债试点正式起步。

  据悉,国开行首批拟于近期发行不少于100亿元固定利率债券,包括2年期、5年期两个品种,面向上交所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发行。债券采取招标方式公开发行,承销团由47家金融机构组成,其中包括15家上市商业银行、3家保险公司和29家证券公司,并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证券、东方证券担任主承销商。招标完成后,由承销商进行网下分销,分销结束后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国开行到上交所试点发债,是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债市互通互融的有力举措。

  为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监管部门安排,国开行会同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定了在上交所市场试点发行金融债券的方案,并于12月13日正式获主管部门批准。

  业内专家认为,国开债到上交所发行,对促进内地债券市场发展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

【编辑:黄艳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