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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多空分级基金指引

2013年12月27日 11:2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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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消息指,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已于12月24日向沪深交易所和各地证监局发布《多空分级基金产品注册指引》,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指引》要求,多空分级基金应当采用发起式基金形式,发起式资金应当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首次买入多空分级基金子份额时,其证券账户内资产应不低于50万人民币。

  多空分级基金是指通过事先约定基金的风险收益分配,将母基金份额分为预期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两类子份额(多份额和空份额),并将子份额上市交易的结构化证券投资基金。

  《指引》要求,多空分级基金的产品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风险可控,分级份额杠杆倍数合理;2、透明度高,投资者易于理解;3、由符合产品特征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4、充分揭示基金各类份额的风险。

  多空分级基金两类子份额的初始杠杆率应不超过2倍,高杠杆率应不超过6倍。子份额的实际杠杆倍数达到或超过最高杠杆倍数时,应通过子份额折算或其他合理方式,将子份额的杠杆倍数恢复到初始水平。

  《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多空分级基金,应当会同相关机构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首次买入多空分级基金子份额时,其证券账户内资产应不低于50万人民币。

【编辑:黄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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