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股事:乙肝疫苗概念引关注 华谊兄弟蒸发82亿(5)
12月23日 中华工商时报 王老吉“被改名”案加多宝判赔1081万元
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被改名”案做出公开宣判,判定加多宝推出的“改名”广告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至此,为期近一年的王老吉“被改名”案继“诉中禁令”后,有了最终的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广告语,并赔偿原告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广药集团合理的维权费用81万元,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加多宝答辩称,承认确实做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个广告,但不同意原告证据,认为该广告不存在任何误导成分。并称广告也履行了全部刊播审批和手续报备,严格做到形式合法和内容真实,经得起任何公平正义的司法审查。“红罐”、“红罐凉茶”是加多宝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即加多宝产品,不存在任何误导。原告称这种广告导致社会误解王老吉要消亡,应承担举证责任。而关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加多宝公司从没做过。
加多宝称,加多宝与广药改名广告纠纷,尽管广州中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但这并非最终结果。加多宝集团品牌部副总经理王月贵向媒体表示,官司对加多宝的市场没有任何影响,加多宝仍然占据凉茶领导者的地位。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加多宝发布声明称,已立即依法提起了上诉。
广药集团的代理律师曾赟表示,广药会保留上诉的权利。他认为:“虽然表面上看我们是胜诉了,但我们一共提出了6条诉求,法院只支持了我们其中两条,我们认为这是不够的,而1000万元的赔偿也远远无法弥补广药的损失。我们也不排除会提出上诉的可能。”(中新网证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