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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成份指数编制规则修订

2014年01月02日 13:5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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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决定对深证成份指数的编制规则进行修订。

  深交所公告显示,本次修订将基本选样指标中的“流通市值”调整为“自由流通市值”,具体为:“样本股选样指标为一段时期(前6个月)平均总市值的比重、平均自由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的比重。选样时先计算入围个股平均总市值占市场比重、平均自由流通市值占市场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再将上述指标按1:1:1的权重加权平均。”

  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指数发布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决定同日起对部分指数的发布方式和简称命名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见中证网)(张莉)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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