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沪市公司债4月底前披露年报

2014年01月02日 14:11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上交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在该所上市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统称公司债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通知规定,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该所上市的公司债券,以及2014年在该所上市时未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的公司债券,应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的披露工作。发行人无法在期限前完成本次年报披露工作的,应当在4月15日前向交易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

  公司债券年报内容应至少包括发行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情况、银行贷款本息有无逾期、未来是否存在债券按期兑付兑息风险的情况说明、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如有)、重大诉讼事项、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2012年度亏损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应于2014年1月31日前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告。2013年度业绩预告亏损的,应在实际披露2013年年报前至少披露三次公告,提示连续两年亏损及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风险。(周松林)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