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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因素制约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2014年01月02日 16:34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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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同业公会、上海基金同业公会、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共同立项,历时半年完成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研究课题昨日通过专家评审。

  该课题报告指出,当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期限和规模以及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最主要影响因素;机构投资者乐于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但尚未获得上市公司认同和积极配合;机构投资者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国际视野和人才方面,专业知识的影响并不大,而且,普遍认为机构投资者具备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但力量不足。

  通过问卷调研结果的对比分析,该报告认为当前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主要受到五大因素制约。

  第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一股独大”,导致机构投资者话语权不足。

  第二,由于持股比例的法律法规约束,机构投资者制衡力量缺乏。单个的机构投资者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使其无法发挥股权制衡力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情况下更甚。机构投资者只能采用联合行动,或者征集股东代理投票权的方式,对公司施加影响。这既增加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也降低了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

  第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机构投资者难以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第四,机构投资者自身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导致上市公司难以认可。

  第五,增强机构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话语权的方法的程序复杂、门槛较高,导致机构投资者难以通过股东大会发挥作用。

  该报告对推动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提出建议,指出应健全各项机制,通过各种方式提升机构投资者话语权。包括完善表决权代理、征集投票权制度,建议尽快明确征集程序,引入电子投票征集系统,提升征集投票权的便捷度和可操作性。扩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的审议议案的适用范围,提高网络投票效率;建议与差额选举制相结合,全面推行累积投票制度;建议为机构投资者提出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创造便利;建议加强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建议推动专门为投资者服务的代理投票和公司治理分析服务机构的建立。

  与此同时,报告建议要加强机构投资者内部治理,提高参与外部治理能力,促进机构投资者完善内部治理,积极发挥机构投资者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机构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完善机构投资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建立严格的投票表决权相关制度。黄婷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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