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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为险资投资创业板“开绿灯”

2014年01月08日 09: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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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为险资投资创业板“开绿灯” 持股超5%需披露

  昨日,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即日起将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为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开绿灯。

  保监会在通知中强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直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应当具备股票投资能力;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公司,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专业管理机构(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专业管理机构)进行投资。

  此外,保监会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创业板及其他股票投资,同一委托人委托同一专业管理机构管理的多个资产账户应当合并计算同一股票持股比例;同一专业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不同委托人资产账户的,应当以委托人为主体,分别计算该委托人资产账户的合并持股比例。若合并计算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保险机构和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分析指出,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超过7万亿元,其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投资比例在10%左右,如此万亿规模的资金对于创业板是个实实在在的利好。此前创业板2009年上市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曾规定保险资金不能投资创业板股票。

  投资创业板的险企不能有的五种情形

  1.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一年度内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2.最近一年度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3.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4.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的;5.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记者 周慧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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