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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直投业务松绑 个人投资者准入意义有限

2014年01月09日 11:09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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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思路是放松监管,推进券商直投业务市场化。”深圳一家大型券商直投子公司总经理解读券商直投业务新规时说。

  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从5个方面放宽了券商直投的业务范围,其中,直投基金首次引入个人有限合伙人(LP)引人关注。

  个人首次获准入资

  “之前券商直投基金只是允许法人参与,这次修订后首次允许个人投资者进入。”投中集团分析师万格对证券时报记者说,但对个人投资者的条件仍有严格要求。按照新《规范》,个人投资者需具有较高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且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据了解,之前券商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的资金来源除了券商自有资金外,也可以以非公开方式向不超过200家机构投资者募资。而去年资金面紧张,券商直投基金和创投公司都面临较严重的募资困境。

  对于本次引入个人投资者,证券业协会也在修订说明中解释,现阶段我国资金的募集对象主力军是一些个人资产净值较高的自然人,引入这个群体有利于扩大资金募集面。

  但高净值个人投资者获准加入能否解决直投资金的募资困境,万格对此并不乐观。“直投基金投资周期一般较长,项目退出又受市场状况影响很大,不适合个人投资者参与,参与方基本还是机构为主。”她说。

  据投中集团统计,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VC/PE)资金来源中55%为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占比14%,保险、银行、信托等机构占比10%,政府7%,包括自然人的其他资金不足14%。

  直投业务监管放松

  除了直投基金合格投资者对自然人开放之外,本次《规范》修订还放宽了券商直投业务范围及投资范围,放松了举债经营的限制,并增加了直投基金的交易场所。

  其中,举债经营方面,取消证券公司不得对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担保禁止性要求,并且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为补充流动性或进行并购过桥贷款被允许负债经营,但仍对负债期限及负债余额比例有所限制。

  “有限制地负债经营,是《规范》修改的一大亮点。”上述直投公司总经理说,这可能是为以后并购基金放开做准备,并购过程中基本都要有融资,需要通过负债提升杠杆。据了解,2012年底,证券业协会对直投基金种类进行了列举和明确,之后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等大型券商纷纷成立并购基金。

  而对直投基金交易场所的增加,该直投公司总经理并不看好。他说,“短期内难有效果,直投基金很难标准化,估值难以公允,缺乏公信力。”但也算是增加了一个转让的渠道,以后债权类、夹层基金类透明度相对较高的品种可以尝试在这些市场上募集转让。

  “券商直投业务规范修订之后,市场化程度和VC/PE越来越接近。”万格说。

  万格还表示,和VC/PE相比,券商直投优势相对明显,既有投行的项目优势,而且对证监会首发(IPO)项目的筛选标准更加了解,又有背后研究所的专业支持,更在广泛的网点布局下积累了大量的机构投资者。但是,在监管仍然相对从严的情况下,可能会在以后开放的多元化市场中遭遇瓶颈。梅菀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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