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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丰化工引爆今年首例担保代偿案

2014年01月21日 13:2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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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月20日),同捷科技发布公告称,已足额向偿债保证金账户存入该公司联合发行的集合票据应兑付的本金和利息,可以正常履行2011年第一期集合票据的还本付息义务,该期票据将于今日到期兑付。此前,该公司多次公告称,无法按照偿债保障措施及资金偿付安排的提取计划将相应资金存入偿债专户。

  但同捷科技最后时刻成功 “救赎”仍难让市场轻松。此前3天,作为2011年常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起人之一的常州永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公告(以下简称永泰丰化工)称,其3689万债券本息无力偿还,由为永泰丰化工提供反担保保证的常州清红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清红化工)先行代偿,这是今年首例债券担保代偿案例。

  警报不断的中小企业集合债项,担保代偿接下来会否不断出现?某券商高级债券分析师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担保代偿会成为一种常态。也有专业人士认为,若担保代偿成为常态,担保机构将面临巨大的问题。

  永泰丰无力偿还债券本息/

  针对此前因现金流紧张未能在集合票据到期兑付日前约定的偿债准备金缴存时点及时将相应本金款项存入偿债转化的事情,同捷科技昨日发布公告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稳定,已通过股东增资、应收账款催收、新签战略订单等方式积极筹集兑付资金。截至1月20日,公司已足额向偿债保证金账户存入本期集合票据应兑付的本金和利息,合计10540万元,可以正常履行本期集合票据的还本付息义务。

  不过,就在1月17日,永泰丰化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说明公告显示,2011年常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下简称11常州中小债)于2011年3月15日完成发行,总规模5.08亿元,债项评级AA+,票面年利率5.03%。本期债券为3年期,兑付日为2014年3月15日。作为本期债券的联合发行人之一,公司发行了3600万元企业债券。

  永泰丰化工还指出,因经营环境变化,公司目前已停止生产经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为保证本期债券的及时足额兑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与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的清红化工友好协商,由清红化工先行代偿。清红化工已于2014年1月17日将永泰丰化工到期应兑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及付息、兑付服务费合计36899803.26元划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同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也针对此事件发布公告。鹏元资信将永泰丰长期信用等级由BBB-下调为CC,评级展望仍维持为稳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咨询永泰丰化工,相关人士表示,没什么可以说明的。

  其实,针对永泰丰化工上述情况,常州市发改委在2014年1月14日就组织召开了“11常州中小债”偿债工作协调会议。常州市政府网站信息显示,会上相关人士指出,“11常州中小债”即将于今年3月份到期还本、部分债券发行企业经营运作遇到困难的现状。会议还决定在近期开展联合行动,对“11常州中小债”相关发行企业进行现场走访,全面深入了解各发行企业生产经营、财务及资产负债等情况,督促发行企业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同时,还要求参会各方要从各自职责出发,积极出谋划策,帮助有困难的发行企业寻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并制定偿债风险应对预案,确保“11常州中小债”按时偿付,为此还成立了“11常州中小债”偿债工作协调小组。

  担保代偿将成为常态?/

  近年来,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作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一种金融创新,多个地区都进行了尝试。“通过发行中小企业债,能够降低发行成本,也可分散投资者的风险,而且这种债券强制要求担保,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偿付的可能性。不过,中小企业债信用风险、系统性风险比较大,这就要求一家集合债券不要太具有同质性。”某券商高级债券分析师指出。

  北京某券商董姓分析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各地在推出这类产品之初,通常是采用完全担保方式,就算发行人违约,风险也不大。但后期部分产品则不是采用全额担保,这里面包含的风险会更大。

  永泰丰化工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今年首例债券担保代偿案例,那么随着更多中小企业融资工具逐渐到期,这种代偿的方式是否会成为常态?

  “其实,中小企业集合债无力偿还的事件已经不止一次了。个人认为,担保代偿以后会逐渐成为一种常态,这是由担保方的法律地位所决定的,如果担保方无力偿还,则再由其他机构来介入。不过,担保方代偿的多少要根据发行之初签订的文件确定。”上述高级债券分析师指出。

  上述董姓分析师也指出,担保代偿有可能成为一种常态,因为我国的信用债不健全。当一些债券面临风险时,一般担保机构就成为了“兜底者”,而且现在发行这种债券的中小企业越来越多,都是要求有担保的。

  不过,湖南某券商固定收益部陈姓研究员则表示,担保代偿不可能成为一种常态,因为担保资金的规模都比较大,一般担保规模高于担保机构资本金好几十倍。如果担保代偿成为一种常态,担保机构则可能面临倒闭等风险。因此,担保代偿只是个别现象,若这种债券无法到期偿还,监管层方面可能就会有所动作。

  (实习生崔天醍对本文亦有贡献)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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