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证监会:发行人IPO募资投向不符合产业政策不予核准

2014年02月14日 17: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证监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针对传统产业集中的主板企业审核过程中,证监会一直就发行人产业政策的合法性、技改项目的可行性及募投项目批文的合规性征求发改委意见,对于募集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近年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对于市场关心的“IPO审核时是否会考虑行业因素”等问题,证监会表示,一直以来,证监会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行条件的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中的作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准则要求发行人披露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等,并要求披露发行人产品或技术面临被淘汰的风险。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中要求中介机构核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持续经营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并详细说明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除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外,证监会在首次公开发行审核中,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发展动向,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针对传统产业集中的主板企业审核过程中,证监会一直就发行人产业政策的合法性、技改项目的可行性及募投项目批文的合规性征求发改委意见,对于募集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坚持上述原则,并协调有关部门优化落实国家产业政第的相关机制,推动产能过剩行业的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另外,证监会还强调,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细化相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审企业和新申报企业的审核工作。研究优化现有审核流程。进一步完善首次公开发行审核流程公开制度,提高发行审核环节透明度。强化对发行承销行为的检查和抽查,加强发行监管与稽查、司法追责机制的衔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