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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暂难“牵手”菲斯克 电动车尚未批量生产

2014年02月25日 07:54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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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万向集团成功收购美国豪华混合动力跑车制造商菲斯克,旗下的万向钱潮一跃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宠。对此,监管层也是十分关注,并连续2天给公司发来关注函。

    按照此前的承诺,万向集团将把电动车业务注入上市公司,而在集团收购菲斯科前,为菲斯科第一款量产车Karma提供电池的A123早在2012年12月11日即已被万向集团收购,因此,市场将万向钱潮认定为A股市场同时具备电池和整车的新能源汽车概念稀缺投资标的。

    国泰君安发布研究报告也认为,万向集团同时具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电动车电池公司、电动车整车公司,并且集团曾承诺将电动车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万向钱潮是非常优异的新能源汽车标的。

    自2月15日万向集团宣布收购成功后,万向钱潮已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并在2月份第二次发布股价异动公告。

    不过,在这份股价异动公告中,万向钱潮表示,万向电动车公司与美国菲斯克公司之间没有关系。菲斯克公司是生产增程式新能源汽车,万向电动车公司是生产纯电动汽车,两者技术路线完全不同。万向集团公司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开展了对菲斯克公司的竞标。万向集团公司即使成功收购菲斯克公司,对万向电动汽车公司的发展不会有影响。万向钱潮现没有计划投资菲斯克公司,在未来2年内也没有计划。

    公告还称,对于万向钱潮开发生产的有优势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公司将争取万向集团公司支持,使公司产品能配套菲斯克公司,但鉴于美国的公司治理,公司决策是董事会,股东不能直接参与决定公司经营活动。因此,在具体的商业开展中,须按照美国的法规进行。 鉴于新能源汽车当前尚难以实现大批量生产,万向钱潮产品如果能与菲斯克公司配套,预计在未来2年内,对公司营业收入等不会带来影响。

    同时,根据公司公告显示,虽然美国破产法院举行听证会并确认万向集团公司竞标菲斯克公司成功,但根据美国法律,后续还必须取得美国反垄断委员会、外国投资委员会等批准,我国尚需发改委、商务部及外汇管理局的审核。其成功与否及何时成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除了撇清与菲斯克的关系外,万向钱潮也在本次公告中透露了万向电动汽车的进展情况。

    资料显示,2010年12月30日,万向钱潮披露了与万向集团签署的协议,约定“在公司认为入股万向电动汽车公司的条件成熟,并提出入股动议时,或是万向电动汽车公司完成产业化,盈利状况正常稳定时,万向集团公司同意可以将其持有的万向电动汽车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或者由万向钱潮增资的形式入股万向电动汽车公司,或者由股权转让和增资方式相结合,具体持股比例待到时协议三方共同协商而定”。

    但万向钱潮表示,目前万向电动汽车公司产品尚未实现批量,无法实现正常盈利,2013年仍继续亏损。同时电动汽车整车发展投入大,风险不确定因素多,现阶段公司若投资万向电动汽车公司,没有效益,更谈不上增厚公司收益,因此,公司管理层没有提出投资万向电动汽车的动议。

    公告也称,由于目前我国电动汽车的生产与消费受制因素较多,预计在未来2年内,万向电动汽车整车难以形成规模。公司管理层会勤勉关注万向电动汽车经营情况,做出独立判断,在万向电动汽车公司正常盈利,投资能给公司带来稳定收益,对公司业务有利时,公司管理层会适时提出投资万向电动汽车的动议。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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