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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当机立断推出T+0?

2014年03月07日 10:29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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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期间再次引爆了对T+0的关注度,先有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蓝筹股率先推出“T+0”没有制度障碍,随后,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还在论证T+0制度实施的可能性,尚未决定是否推出。对此,笔者认为,证券市场经过了19年的锤炼,在市场功能日渐完善,投资者更趋理性的环境下,T+0重返市场已经有了坚实的基础,可以大胆一试。

  从法律层面看,T+0法律障碍已不存在。 新《证券法》删除了原法有关“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的规定,为证券市场推出回转交易预留了空间。同时,一些新推出的品种也或多或少地具备了回转交易的性质。

  从技术层面来看,T+0的技术准备基本完成。上证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于2009年12月4日正式投入运行,在迅速提升交易系统的处理能力和安全性的同时,也为未来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从市场环境来看,T+0的市场环境逐步成熟。随着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推出,A股T+1与股指期货T+0的制度漏洞,使得机构和股指期货投资者可以针对股票市场的标的物做空。人们开始意识到两市之间的制度差异带来的不公平,因此,T+0的呼声不断提高。

  因此,无论是从法律、技术以及市场环境来看,恢复T+0基本已没有障碍。从国际规则看,欧美日等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一直实行T+0交易制度,这些成熟市场的交易制度已经过时间的考验,被证明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体系。

  既然推出已无障碍,那么,选择什么时机推出则是监管层考虑的重要问题,从监管层的表态中可以看出,对于推出T+0非常谨慎。“什么时候推出还不知道。鉴于历史上开过又关闭,我们态度审慎。如果将来要开也不会是全部放开,恐怕会有一些条件和范围进行限制。”肖钢如此表示。

  笔者认为,T+0交易制度可以通过分步走的方式实现。关键是何时推出?择机不如当机立断,任何一项制度的推出都不会十全十美,都需要市场的检验,准备好了就推,出现问题就解决,不能因噎废食。

  ■安 宁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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