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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深沪交易所良性竞争须解决三大问题

2014年03月13日 17:26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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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参加2014年两会媒体见面会时,就上交所即将推出新兴产业板问题发表看法时表示:我们全力做好创业板,和上交所保持良性竞争,对中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此之前,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参加两会媒体见面会时也表示支持上交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同时赞同在大蓝筹股实行T+0交易。

  深沪交易所保持良性竞争局面,这是中国股市之福,也是广大投资者之福,更是中国经济发展之福。而从深交所两位主要负责人在今年两会上的一些言论来看,尤其是就上交所建立新兴产业板、在蓝筹股中实行T+0的建议等事宜的表态来看,都是非常友好的,确实体现出了两个交易所之间良性竞争的一面。

  当然,深沪交易所之间的良性竞争不是停留在言语上就可以了,它更应该落实到两家交易所的行动上,特别是相应的措施上。而从近年来深沪交易所所出台的某些措施来看,要在深沪交易所之间倡导良性竞争,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

  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在新股发行的市值申购环节,深沪交易所对深沪股票市值互不认账的问题。本来,按市值申购新股,这是一项有利于保护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的举措。然而,根据深沪交易所发布的网上新股申购办法,投资者在进行新股申购时,股票市值实行深沪股市分开计算,深市股票市值不参与沪市新股发行的市值计算,而沪市股票市值只能参与沪市新股申购。两个交易所之间互不包容,由此引发的结果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为中小投资者的资金量本来就不大,将深沪股票市值分开计算,这样中小投资者总有一边的股票市值是浪费的。中小投资者纳入计算的股票市值减少了,能够申购的新股份额自然也就少了,中小投资者新股申购的中签率也会相应降低。因此,深沪交易所要保持良性竞争,首先就要把这种做法修正过来。

  其次是T+0交易应全面推行,而不局限于在蓝筹股中试点,特别是不能限定在沪市蓝筹股中试点。在今年两会上,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一再表示,在蓝筹股率先实施T+0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结合上交所2014年重点工作布署中提到了差异化交易机制,因此,不少投资者推测,桂敏杰的建议是将T+0在沪市蓝筹股中试点,如上证50、上证180成分股中试点。若果真如此,则这种做法对深交所是非常不公平的,同时对深市的投资者也是非常不公平的。是深沪交易所之间非良性竞争的一种表现。在T+0推出问题上,以蓝筹股作为试点毫无意义,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来说,创业板、中小板更需要有T+0来保驾护航。由于T+0并不是中国股市的新鲜事物了,全面实施T+0并不存在技术性障碍。因此,一旦A股市场推出T+0,那就应该全面推行,在所有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中推出,在深沪交易所同时推出。此举不仅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也有助于深沪交易所之间的良性竞争。

  此外,在深沪交易所之间建立股票转板制度。目前市场谈论的转板制度基本上是一种上市制度,即新三板的股票转板到创业板、中小板或主板上来上市。而深沪交易所之间的股票转板制度,则是上市公司股票在深沪交易所之间的转板,或者是在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之间的一种转板,与上市制度无关。比如将创业板股票转到中小板或主板上来挂牌,或者将沪市主板股票转到深市主板上来挂牌。建立这种转板制度的好处,就是让深沪交易所能够认真做好上市公司的服务工作,如果上交所的服务质量让在沪市上市的公司不满意,那么这些公司就可以转板到深市来上市,反之亦然。而由此引发的深沪交易所之间的竞争显然是上市公司所期盼的良性竞争格局。

  (皮海洲)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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