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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私募快马加鞭推进登记备案

2014年03月20日 11:16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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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50家私募基金在中基协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拉开了私募基金纳入证监系统监管的序幕。由于监管层规定私募机构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登记手续,目前尚未登记的私募机构正在抓紧推进相关工作,以便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与此同时,私募业内对于找到统一“婆家”也是寄予厚望,希望能够在产品创新、资金募集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得到更有力的扶持。

  3月17日,首批50家私募机构在北京领取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其中包括红杉资本、君联资本等多家大牌机构。不过,按照不论规模都要求登记备案的规定,目前全国上下需要登记备案的私募机构显然数量庞大,随着4月30日截止时间的临近,不少尚未完成登记备案的私募机构开始了快马加鞭的推进。

  深圳一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伙人告诉证券时报记者,目前正在抓紧时间加快登记工作的进程,务必在4月30日前完成登记。“根据规定,不完成登记不能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这就意味着私募机构要运营就必须完成登记。”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另一家知名私募机构高管也向证券时报记者介绍,他们已经向监管部门申请了登记手续,但目前尚未办理完成。“原本并没有着急进行,但是现在规定不登记不允许做私募管理,这对督促私募加快登记的作用很大。”该人士直言。

  与登记备案相比,不论是已经登记在册的,还是正在推进申请登记的私募机构,都十分关心后续的服务事项。中基协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时明确表示,“对于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将提供各项服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此前在回应私募基金“在行业自律基础上的适度监管体制”问题也表示,证监会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事后监测和监管。同时,证监会将与相关部委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共同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这让历经多年多头管理的私募基金行业对于后续配套政策服务充满期待。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私募机构统一登记备案后,监管层主要还是以事后监测和监管为主,一方面会严控私募机构募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募资行为;二是在私募机构的日常投资行为中,通过机构日常上报实行有限的信息披露制度,防范再次出现类似复星创投陈水清案等行为,而处罚的力度随着政策法律层级的提高也有望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是否降低也是私募业内十分关注的问题。据中基协介绍,目前证监会正在制定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在证监会有关规定出台之前,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募集资金: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达了希望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尽快明确,以便后续基金募集工作更好地施行。湖南股权投资协会会长、高新创投集团董事长黄明就曾表示,对潜在投资者的资格认定不宜规定太严,只要投资机构依法募资,对于投资者来讲,有没有出资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应该由市场去遴选。

  还有私募机构建言,随着新的备案管理体系的建立,希望监管层通过对私募机构的日常规范运作等情况汇总,为机构谋求社保资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国家资金募资挂钩。此外,还有创投界人士建议,希望在统一各类投资基金基础性税收政策、避免双重征税的前提下,针对创业投资基金的特点,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让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投资基金能够得到实际的政策扶持。胡学文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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