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欲销户被5000元押金难住
2014年04月08日 10:34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据央广“经济之声”报道,武汉的胡女士是个老股民。两年前,为图方便,她要将证券账户从广发证券就近转到家附近的长江证券账户。后者的客户经理推荐说正在做活动有优惠:先存10万元到证券账户里,再抽出来就可以获赠一台股票机。胡女士明确表示自己不可能拿10万元炒股,得到对方允诺只需转入的情况下,最终转了户。签了大堆合同交了5000元押金后,胡女士拿到了像手机的股票机。如今胡女士有白内障不便于再用股票机操作,想销户并退还原来的钱。但公司却称有约定在先:因为交易量没达到额度,公司没有提取到足够数额的佣金,现在不让客户销户,要么就交易到足够的佣金,要么就交钱买下当初赠送的股票机,或者让她的儿子也加入他们证券公司,这样才可以解冻资金。
——情理上看,胡女士这种“搭车客户”享受了优惠,却没有足够的购买行为。这类客户越多,公司可能亏得越多;但从法理上来说,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开户时,双方权利义务应该明确,客户在后期要退出就不应该有任何强制条件。现在他扣了钱,或者让当事人的儿子也来开户,就属于强买强卖。券商是看天吃饭,行情好时收入还不错,一旦进入熊市日子非常难。为争取更多的客户他什么手段都会用到。像免费的股民培训、免费开户等等,若是合理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允许的,但是如果为了争取客户,涉嫌违法或者违规显然不值得。
(记者 李素平 整理)
【编辑:黄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