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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内地和香港基金产品将互认

2014年04月28日 09:1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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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近日表示,证监会正在积极推动内地与香港实现基金产品互认,目前,两地相关机构已就基金互认达成共识,将在相关法规和批准程序完成后实施。

  姜洋是在4月25日举行的第四届两岸及香港《经济日报》财经高峰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姜洋指出,近年来,两岸资本市场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框架下不断扩大和深化交流与合作,证监会对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在内地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积极给予便利,并就进一步加强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机制、共同推动两岸资本市场资金双向流动及机构准入达成了广泛共识。

  在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合作方面,姜洋表示,证监会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框架下推出一系列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的政策与措施,同样推动了两地资本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尤其是要开展沪港通试点,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

  姜洋指出,证监会积极推动内地与香港实现基金产品互认,两地基金互认是内地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又一重要体现,目前,两地相关机构已就基金互认达成共识,将在相关法规和批准程序完成后实施。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姜洋指出,证监会将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支持境内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赴港上市。截至目前,内地企业在境外市场上市有190家,筹资总额2110亿美元;其中,在香港市场上市的有187家,共筹资2109亿美元。在推动香港长期资金进入内地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方面,证监会一直在积极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范围,降低QFII资格要求。姜洋透露,目前所有QFII和RQFII合计持股市值约占A股流通总市值的1.6%。姜洋指出,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参股设立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监会将继续研究深化内地与香港商品期货市场合作的路径和方式,支持内地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进一步加强合作。据悉,在《CEPA补充协议十》上,证监会进一步提高了港资机构在合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以及扩大业务范围。另一方面,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证券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据证券日报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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