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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去年上市公司年报存六方面问题

2014年06月20日 08:07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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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前5个月共做出104份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决定,涉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监管对象共计249人次

  记者 朱宝琛

  上交所昨日发布的《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监管专题分析报告》称,2013年年报审核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将审核重点放在投资者关注的事项上。审核中主要发现六个方面的问题。报告同时介绍,今年1-5月,上交所共做出104份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决定,涉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监管对象共计249人次,相关决定数量和监管对象数量同比均大幅增长。对11家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出了纪律处分意向,目前正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和反馈审核,并将根据核查结果及时作出处分决定。

  据统计,审核中共提出问询事项3546项,平均每份询问函涉及关注事项9.26项,其中财务会计事项占比40%,经营业绩事项占比15%,信息披露事项占比16%,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合规运作事项占比27%,其他事项占比2%。审核中,主要发现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会计差错事项的信息披露存在随意性;二是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披露的充分性有待提高;三是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存在不足;四是部分公司年报叙述性信息披露流于形式、风险揭示不足;五是部分公司规范运作存在缺陷;六是部分公司审计报告尚需规范。

  针对年报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各项措施,督促上市公司补充披露重大信息,揭示潜在风险。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处理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

  一是要求公司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督促公司更正年报中的典型错误,澄清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二是督促存在重大风险的公司补充揭示风险事项,提醒投资者及时关注;三是针对触发上市规则的紧急情形及时开展事中监管。

  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年报披露期间,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共召开15次部门纪律小组工作会议,讨论涉及上市公司115家次,其他监管对象约204人次的违规行为的处理建议。

  严厉打击重大恶意违规案件,提高监管威慑力。如对存在财务造假和业绩预告变脸等重大违规行为的三峡新材,上交所对公司拟予以公开谴责,对主要责任人拟予以公开认定;对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造成恶劣影响的ST成城、博汇纸业,上交所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拟予以公开谴责。再如,上交所还对无故多次不按原定日期披露年报,严重扰乱投资者预期的天目药业及其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通过探索案件类型化处理,统一监管执法标准。如针对年报审核中发现的业绩预告违规和日常关联交易违规频发的特点,上交所在今年的事后监管中,进一步明确了这两类违规行为的处理标准。针对业绩预告的处理标准,区分了未披露、逾期披露、预告差异过大、预告变脸等主要情形,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主观、客观因素及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上交所表示,从实际工作看,今后的年报审核工作还可以在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一是继续加强事后监管,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二是推进行业监管,提高年报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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