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控股股东遭处罚 3千万拉抬股价反倒亏损
2014年06月20日 08:41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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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记者敖晓波)为确保增发顺利进行,恒逸石化控股股东恒逸集团耗资3000万元拉抬股价,但却得不偿失,非但股价没抬上去反倒亏损737万,并受到证监会处罚。
事件起因于2011年6月25日,恒逸石化公告了董事会会议决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即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6500万股,定向增发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46.40元)。
但恒逸石化股价不给力,迟迟不涨,与定向增发价格一直有差距,保荐机构认为不修改增发价格则增发无望。于是,在控股股东方面不同意更改增发价的前提下,时任恒逸石化财务负责人楼翔决定动用恒逸集团3000万元,指使何张水操作“何某水”、“施某红”账户拉抬恒逸石化股价。不料,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股价没上去,反倒出现巨亏,累计损失7374845.48元。
证监会表示,恒逸集团主观上操纵“恒逸石化”交易价格的意图明显,因此对恒逸集团处以60万元罚款;对楼翔给予警告,处以10万元罚款。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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