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ST新都原董事长被判还款

2014年06月25日 11:59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记者 马元月 陈婷婷)*ST新都(000033)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6月23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就叶国权与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聚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李聚全向叶国权偿还借款1500万元并支付利息。

  公告显示,*ST新都对李聚全所负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1/2向叶国权承担赔偿责任,*ST新都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聚全追偿。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同时认为,*ST新都为上市公司,叶国权应当知晓,故其对*ST新都提供担保的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没有证据显示被告*ST新都上述担保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故该担保无效。

  *ST新都表示,公司对上述担保不知情,该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的担保。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进行上诉,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目前被告李聚全及其他有效担保方不能履行的偿还责任无法确定,因此公司无法确认应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的具体金额,无法判断该案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