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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呼吁出台重大违法退市标准 可操作性是王道

2014年07月08日 16:54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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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新退市制度出炉,连续五年财务造假的南纺股份涨1%,投行呼吁出台重大违法退市标准。

  央广网财经北京7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证监会上周五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而征求意见公布后的第一个交易日7月7日,A股市场对新退市制度的反应并不激烈。ST板块股票整体微跌,而南纺股份在低开之后,盘中逐步走强,截至收盘报于5.45元,上涨1.11%。

  一位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无奈的感慨:“南纺股份的上涨是对新退市制度的极大讽刺。” 这次退市制度改革,并没有对相应ST股造成足够威慑力,特别对南纺股份这种连续五年财务造假的公司没有什么影响,新制度中并没有能让南纺股份这类典型公司退市的规定,这让市场失望。那么如何完善推出切实可行的退市制度,进而向着未来的新股发行注册制迈进?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林耘将就此评论。

  7月4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本次改革对退市制度的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健全了自主退市制度,二是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但是多位投行等业界人士呼吁,监管层对于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中“重大”的认定应出炉具体标准,言外之意就是缺乏落实的细则。对于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怎么评价?

  林耘:首先有一个共识,中国需要一个更为规范的,更有约束性的制度。第二就是这一次修改最重要的看点,是主动的退市制度,在国外股市中主动退市也是常态状况。除此之外涉及到重大违规、重大违法之后的退市问题,目前这个版本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毕竟证监会还处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应该会在搜集到足够多的意见建议之后才会亮出底牌,这次是一个粗线条的征集意见稿。

  这次退市制度改革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无疑是建立和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但是一些典型问题公司,像万福生科和南纺股份这类,看上去好像又会和退市擦肩而过。因为有律师表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新的退市制度对万福生科这样已经出炉了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司应该不会追溯。而且交易所对南纺股份难以适用退市规则。因为南纺股份2012年通过非经常损益实现盈利,最近三年并未连续亏损,按照现行《证券法》和交易规则无法对其实施暂停上市或者直接退市。这些方面有没有突破的可能?

  林耘:还是应该着眼于未来能够把市场管住,对于已经发生的案例,如果能够加以惩罚,固然是一件好事;如果按照现有的规矩,惩罚不到,也没必要太执着,没有必要过于纠结于前面两个案例。关键是新的制度出来以后,能够严格执行。特别是在制度设计上面,能够从过往的教训里面,总结出比较好的做法。

  上市公司股票退出是正常的市场现象,但是在中国来自市场和行政的两股力量造成现有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企业上市实行的是审批制而非注册制,所以出现了新股定价要么过高要么过低,在二级市场遭遇爆炒等现象,而未来注册制是我们的方向,但是前提是不是先要有切实可行的退市制度?

  林耘:从注册制来看,尽管终极目标是要出现这个制度,但是从推出的时点和安排角度来讲,还要考虑二级市场的承受力。二级市场的承受力包括资金承接的能力,也包括市场自身的净化能力,要有退市制度匹配,有进有出,这样的市场才能够保持平衡状态。像主动性退市制度,是一个新东西,最好能够一步到位,有实际操作价值,对于重大违规,标准要稍微严一点,能够防止一些企业钻空子。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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