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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集团退还陈发树22亿保证金及利息

2014年07月28日 10:4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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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胡笑红)原福建首富、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向红塔集团讨要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终于迎来了终审结果。云南白药上周末发布公告称:云南白药股权依旧归红塔集团持有,红塔集团退还陈发树交易保证金22亿元以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这场官司起源于多年前的一场股权转让。2009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同意云南红塔有偿转让其持有的6581.3912万股云南白药股份。2009年9月10日,陈发树与云南红塔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33.543元的价格买下云南红塔持有的全部云南白药股份。随后陈发树在5日内支付了全部价款逾22亿元。按照合同规定,股票过户还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此后28个月中,陈发树虽不断催促,但股权过户一直无果。2011年12月8日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云南红塔集团。

  据悉,导致双方股权未能过户的原因是,中国烟草总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出具了一份与当年态度截然相反的批复,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拒绝了此次股份转让交易。

  2012年12月28日,云南高法作出一审判决,陈发树败诉。但陈发树不服,拿出创下国内有史以来个人诉讼费最高纪录的1700万元于去年2月向最高法提起上诉。该案被业内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

  据悉,陈发树2009年受让云南白药时,其每股价格仅为33.54元/股,而到去年12月最高法进行的最后一次开庭审理时,其每股价格达到100多元;即便按照上周末云南白药52.99元的收盘价计算,刨除这几年间的分红转增股份不算,该交易的失败直接导致陈发树本人高达12.8亿元的浮盈化为泡影。

  对于终审再次败诉的结果,陈发树的代理律师李庆昨天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只回答了“无可奉告”四个字。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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