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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举牌方被谴责 二股东存在违规行为

2014年08月01日 15:4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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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日K线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璨报道:昨天,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因三木集团(000632)二股东林传德出现信披延迟、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对其予以公开谴责处分。此前,福建证监局已对林传德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受此影响,昨天三木集团甫一开盘,15分钟内跌至5.78元,一度下探5.66元,最终收报5.77元,跌幅为2.04%。

  存在违规行为

  深交所称,经查明,三木集团股东林传德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3年7月2日至10月29日间,林传德通过其控制的“林传德”、“任日明”、“林明正”证券账户(上述三个证券账户均由林传德使用和操作,资金均来源于林传德)连续买入三木集团股票。

  2013年7月31日,林传德账户组合计持有三木集团股票23450868股,占总股本的5.04%;2013年9月24日,合计持有46609505股,占总股本的10.01%。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林传德账户组合已合计持股14.65%,并直至6月11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对林传德账户组合的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后,发现其存在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林传德账户组合自2013年7月31日成为三木集团持股5%以上的股东后,持续买入,但又于2013年11月25日、26日、28日分别卖出46.5万股、13万股、3万股,合计卖出62.50万股,交易金额为324.06万元。

  此前已遭处罚

  林传德为三木集团二股东,此前福建证监局就认定其“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未通知上市公司,且未按规定暂停买卖该公司股票”,故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林传德账户组合的持股信息,三木集团今年4月15日发布的《2013年年报》曾指出,公司董事会曾于3月10日向林传德等发函要求确认相互之间是否是一致行动人,之后林传德的回函明确承认了这一关系。

  此后的5月6日,三木集团发布林传德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林传德在该报告书中称,买入三木集团股票是基于对公司的价值判断以及自身投资需求。而其对于未来是否继续增持三木集团股票的表述依然含糊不明,仅在公告中表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同时明确表示没有成为三木集团第一大股东的意愿。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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