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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政策发力铺垫 企业年金中期新增5家上市公司股票

2014年08月25日 09:28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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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乔誌东

  企业年金增资初现端倪,今年中期已新增5家上市公司股票。

  据同花顺数据,截至昨日,在已披露2014年中报的上市公司中,企业年金已出现在建新矿业、亚太科技、雪迪龙、天润乳业和金龙汽车5家上市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东中,有中石油企业、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等三家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占据了一席之地。并且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企业年金计划均为新增持股机构,持股市值共计9282万元。

  今年6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4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我国企业年金累积基金为6306.38亿元。其中,实际运作金额为6110.03亿元,建立组合数为2574个,第一季度投资收益为79.32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仅为1.35%,秉承去年的趋势,继续“一路向下”。

  据相关统计,2008年-2013年,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年化收益率依次为-1.83%、7.78%、3.41%、-0.78%、5.68%、3.67%。

  “收益率不够高,参加基金管理的企业数量就会少,不断走低的收益率会制约企业年金规模的发展。”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不过,对于企业年金的发展,监管层已经从不同方面不断发力。2013年4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相继下发了《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和《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放开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刺激了企业年金的发展;2013年12月份,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使得个税递延形成对企业年金发展的长期利好;而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以及“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等措施,均被业内视为对促进企业年金计划发展的利好。

  “应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日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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