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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指吴长江涉"三宗罪" 吴长江:这是误导公众

2014年09月11日 16: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雷士照明指吴长江涉“三宗罪”吴长江:这是误导公众
     11日,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以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名义举行了媒体通气会。吴长江表示,雷士照明10日对他提出的涉嫌三宗罪是对公众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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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1日电 (证券频道 汪洁) 11日,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以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名义举行了媒体通气会。吴长江表示,雷士照明10日对他提出的涉嫌三宗罪是对公众的误导。吴长江的律师在发布会上表示,雷士照明股东大会决议无效,雷士照明董事会此前罢免吴长江CEO职务的决议也无效。除了向香港区域法院提起诉讼外,也向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提起诉讼。

  雷士照明称吴长江涉“三宗罪”

  吴长江回应:这是对公众的误导

  据媒体消息,9月10日,雷士照明召开媒体发布会,称雷士照明前董事吴长江违规进行抵押担保,使雷士照明遭受1.73亿巨额损失,或因此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11日,吴长江在发布会上表示,这个说法,是典型地对公众的一种误导。他表示,2010年12月16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岸政府”)、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以简称“香港无极”)三方签署《雷士控股有限公司总部项目招商协议书》。三方约定:南岸政府出让21.9亩土地给香港无极,由香港无极照明投资建设“雷士总部大厦项目”。雷士控股对该项目不投资金,却要在项目建成后,将中国企业总部、结算中心迁入大厦办公。在达到约定的总产值和纳税额度后,南岸政府承诺给雷士控股优惠政策,例如,项目冠名权、五年内高管个人所得税区级部份返还、政府优先采购雷士产品、协助推广雷士产品、五年内企业税款区级部份90%补助。

  他表示,因后来香港无极照明在兴建“雷士总部大厦项目”中出现资金短缺,申请雷士方面借资,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没有借款给无极照明,而是向银行为无极照明提供担保用于“雷士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所需。同时,无极照明用在建项目向“雷士中国”提供了反担保,现在的在建工程加上土地价值已经超过十亿元人民币价值。恰恰是王冬雷这一次向重庆高院申请全面保全了“雷士中国”的账户,引起了银行恐慌,要求提前收贷。

  吴长江否认罢免决议生效

  将对罢免决议提起诉讼

  8月8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董事会通过决议罢免吴长江的首席执行官(CEO)职务,由董事长王冬雷接替。吴长江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智在发布会上表示,除了认为雷士照明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雷士照明董事会此前罢免吴长江CEO职务的决议也无效。除了向香港区域法院提起诉讼外,也向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提起诉讼。

  熊智表示,事实上,直到今天,他们还没有收到过一份真正的关于吴长江职务任免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唯一一份可能是依程序于2014年8月29日在香港召开的“雷士控股”股东大会决议,因大会拒绝吴长江委托的股东代表参会,吴长江也只能通过相关媒体的报道了解只言片语。即便如此,吴长江仍然依照香港法律对该决议提出了诉讼。因此,即便该决议已经形成,由于正在接受司法审查而不能当然有效。

  关于两人的持股比例方面,吴长江在发布会上公开表示,他仍然是“雷士控股”的股东之一,他的股权结构分别为已经决议通过的(含期权)的2.4%和通过“德豪润达”的持股比例反射到“雷士控股”的5.13%。他个人的股比比王冬雷个人在“雷士控股”的持股比例要高得多。

  雷士照明称吴长江秘密授予三家公司商标权

  吴长江称授权惠州公司是职责所在

  此前,对于罢免吴长江的原因,雷士照明公告称,吴长江有若干不当的行为。特别是吴长江最近告知董事会多数成员,其于2012年代表公司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雷士照明、重庆恩维西实业以及中山圣地爱司照明公司(以下称三家公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的权利,为期20年。而董事会多数成员并不知道此事,且董事会亦没有批准和授权。

  针对此事,吴长江在发布会上表示,王冬雷公开指责他私下许可其他公司使用“雷士照明”商标,构成关联交易。这更是明显的构陷,商标许可,是由商标权利人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公司”)作为许可方做出的经营行为。他作为“惠州公司”董事长,对惠州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依法享有相应权利,这也是他的职责,“而且这些公司获取的商标许可是有偿的,早在2008年和2009年就已经开始。现在只是经营管理行为下的一种合法递延。这些早就有公告,王冬雷先生2012年以后才参与到‘雷士控股’里来,其如此恶意歪曲事实,是极不负责任的。”

  王冬雷曝吴长江欠下4亿元赌债

  吴长江称王冬雷侵吞一亿多港币

  8月11日下午,王冬雷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中披露出吴长江欠下4亿赌债被人追着跑。在时隔一个月的发布会上,吴长江针对此事表示,这纯粹是王冬雷对他个人的恶意诋毁,“所谓的录音资料也是他刻意剪辑的,要真像他所说的,我欠那么多赌债,可能我早就被黑社会追杀,死于非命了。”

  吴长江在发布会上爆料,王冬雷利用职权侵吞了德豪润达应当支付给他的一亿多港币,涉嫌犯罪。他表示,他和王冬雷于2012年12月25日签下的协议,其中的换股是分别用现金按照约定购买对方上市公司的等额股值来操作的,在“德豪润达”购买他的“雷士控股”对价中,至今还有一个多亿港币没有给他,“经过我委派的律师核对,该笔款项早已经从上市公司”德豪润达“公司账上支出,可是如今这笔款项却不翼而飞,我们正在委托律师核查,初步了解到是被王冬雷鲸吞。一旦查证属实,我们将依法提出刑事控告。”(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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