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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联手反对 赣粤高速变更承诺议案被否

2014年09月17日 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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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粤高速变更承诺的议案在股东大会上被中小股东联手否决。

  赣粤高速今日公告称,公司临时股东大会9 月16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多个议案,不过其中一项《关于变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的表决结果显示,同意48.49%,反对比例50.96%,弃权比例为0.55%。

  这意味着,上述变更承诺的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回溯资料,8月21日赣粤高速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承诺事项,拟将原来的承诺进行变更。针对本次变更事项,赣粤高速董事长黄铮此后还特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他解释,新修改的方案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完善:首先,针对投资者普遍提出的原方案中5年补偿年限过短,新方案完善为补偿期至昌九高速、昌樟高速的剩余收费期限内;其次,针对投资者普遍提出的原方案补偿原则不够明确的问题,此次方案提出以上一年度全国GDP增长率加2个百分点的比例作为计算比例计算补偿金额的补偿原则;此外,针对中小投资者提出的市值管理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明确提出了增持计划。

  修改的背景是,大股东当初许下的承诺至今未能兑现。以股改时承诺的设立业绩奖励基金和激励计划为例,赣粤高速此前发布公告称,设立业绩奖励基金,但设立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不成熟,并提出了由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集团提议暂缓实施的建议方案1和由控股股东提议终止该承诺的建议方案2。此后,控股股东选择了后者。

  意外的是,最终该议案依然未能获得中小股东的认可。

  值得一提的是,中小股东之所以能够主导本次议案,也源于相关方需回避表决。据今日公告,关联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江西运输开发公司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案》以及《关于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昌西南连接线项目变更项目法人的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故该两项议案的实际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0135.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仅4.34%。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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