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资本市场开放路线明晰 将试点RQDII

2014年10月10日 13:23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路线图进一步明晰。昨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局副巡视员王丹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北京IPO大会”上指出,未来将允许个人直接开展境外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实业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等。

  对于未来资本市场开放的路径,王丹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实体经济需求发展人民币跨境业务,扩大资本市场开发力度。首先是开展沪港通试点,目前各个部门正在开展技术准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其次,推出RQDII试点,据了解,在中国和新加坡,以及中国和英国的双边财经对话中都提到了设立RQDII机制,也就是允许境内的合格机构投资者采用人民币的形式投资境外的资本市场,目前该机制还在设定之中。

  再次,开展个人境外投资制度,就是允许个人直接开展境外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实业投资和房地产投资,这是未来要推动的工作。

  最后,是关于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根据现行规定是按照外币计价和以外币发送股息和红利,未来可以推动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并用人民币支付股息和红利。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境内的个人只可以通过银行、基金、信托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权益类等金融投资,按规定,中国居民每人每年结换汇的额度最多5万美元,且个人不允许境外直接投资。

  有业内人士分析,允许个人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顺应了民间资本和个人投资资本的内在要求,QDII路径须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但审批程序相对复杂,周期往往较长。现在允许个人投资者直接开展境外投资的“门槛”有望被打破,个人可在一定程度上不受QDII的限制而自行选择。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