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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监管措施出炉 沪港通呼之欲出

2014年10月20日 07:50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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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投资者期待的沪港通开通时间仍是未知数,不过,沪港通的推进工作有了更新的进展。上周五,证监会除发布了券商开展沪港通试点工作的事项通知,还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签署了监管执法合作协议。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沪港通的开闸真的箭在弦上了。

  10月17日,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共同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同时,这也预示着内地与香港关于沪港通跨境监管合作的制度安排已完成。

  《备忘录》就执法合作的效力、线索与调查信息通报机制以及协助调查、联合调查的程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等问题进行了安排。证监会表示,遇涉及两地的重大紧急案件时,或涉嫌违法主体、证人或证据处于双方管辖区,双方可启动联合调查程序,严厉打击两地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关于沪港通的重要参与主体,证监会也为其制定了“行为准则”。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保证沪港通业务试点平稳推出,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参与沪港通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但要求券商建立纠纷、危机处理机制,还对港股通的佣金交易行为做了规定,“与用户协商确定港股通交易佣金,不得低于服务成本,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

  业内人士表示,《备忘录》的签订可以使双方通过联合调查实现执法优势互补,拓展了相互执行的合作空间,有利于制裁不法分子通过监管套利规避制裁、获取不当利益。(记者 马元月 姜鑫)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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