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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明确券商3年内资本补充规划内容

2014年11月14日 13:44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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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向各证券公司下发《关于证券公司报送资本补充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年内必须通过经董事会批准的3年资本补充规划,3年内要将资本至少补充一次,部分资本实力较弱或资本实力与业务规模不匹配的公司应在一年内补充资本一次。

  此前,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曾分别发布了《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和《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未来3年至少应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增资扩股、资本积累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并在12月31日前报送切实可行的未来3年资本补充规划,旨在推动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资本管理机制,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资本质量,强化资本约束,促进行业科学、可持续发展。

  通知指出,证券公司资本补充规划要与公司战略定位相结合,与改善公司治理和股权激励相结合,与创新业务发展相结合,与客户结构相结合,与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具体来看,资本补充规划应至少包括:公司的资本政策、内部资本充足目标,规划期内预计的资本占用和资本需求,资本补充触发条件,资本补充工具和资本补充渠道的可行性分析,对资本充足性和资本质量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因素。

  此外,证券公司应通过科学有效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评估规划期内预计的资本占用和资本需求。通过审慎和前瞻性的压力测试,测算和评估压力情景下的资本需求,制定具体的资本补充规划。证券公司应充分认识资本补充机制的重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资本补充机制,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持之以恒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日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曾就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机制专门召开券商座谈会,他强调,证券公司要把风险控制和流动性管理放在重要位置。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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