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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并购重组一放就乱 上证所强化“非许可类”信披

2014年12月15日 16:3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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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制渐行渐近,监管层简政放权,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的步伐亦在加快。今日(12月15日),上证所发布 《关于落实非许可类并购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该《通知》旨在加强非许可类并购重组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披露,提高并购重组市场透明度,遏制通过非许可类并购重组规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一放就乱”现象的发生。

  细化信披要求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日前发布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证监会取消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的审批,取消要约收购事前审批。

  并购业内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上述审批的取消,强化了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体现了简政放权、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管理念。

  从事前审核到事后审核,体现了监管理念重大变化,即促进上市公司、重组方、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提高市场效率。

  记者获得的《通知》显示,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对已取消行政许可的并购重组事项实行事后审核;二是落实半年期过渡安排;三是强调事后审核发现问题公司需补充披露。

  关注收购必要性

  据悉,事后审核可以缩短停牌时间,有利于市场主体相关工作的推进,而补充披露的规定,则能更大程度上满足投资者知情权。

  不完全统计,自修订后的《重组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在数量上较以往有明显增长趋势。截至12月12日,沪市已有6家公司披露非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其中*ST三毛、西部资源、*ST天威等3家公司已根据上证所事后审核意见补充披露修订说明公告后复牌。

  3家公司披露预案后平均停牌时间为3.67个工作日,其中包含交易所审核及公司准备补充说明信息披露文件时间,远低于最长10个工作日的规定。

  据上证所相关人士介绍,公司监管一部对此专门建立了严格有序的内部审核机制,结合重组预案披露后媒体报道情况对重组预案进行事后审核,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上述人士还透露,“事后审核主要关注的问题,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关注收购的必要性、业务的协同性、权属的合规性、标的资产定价的公允性、盈利预测的合理性、会计处理的适当性等方面,针对现金收购行为,还会关注购买方是否具备支付能力,方案实施的不确定性等风险是否向投资者进行了充分提示。”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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