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一周股事:沪指年内涨49% 鲁抗医药卷进"污染门"(5)

2014年12月27日 09: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12月22日 证券时报 红罐之争一审:加多宝判赔王老吉1.5亿

  历时19个月之后,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装潢权之争迎来法院一审判决。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双方的红罐装潢权之争再度开庭,判决加 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归属王老吉。不过,加多宝方面当庭表示 对该判决不服,仍会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该案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涉案两家公司都为知名企业。红罐包装装潢是加多宝运营王老吉品牌时产生的资产,在王老吉品牌回归广药集团后,如何判定这些资产的归属是比较前沿的一个法律问题,此前也鲜有案例可供参考。

  在12月19日广东省高院的法庭上,法院认为,该案所涉知名商品为“王老吉凉茶”,该知名商品特有包转装潢的内容是指:标明在王老吉红罐凉茶产 品的罐体上包括三个竖排的黄色字体“王老吉”等文字、红色底色等色彩、图案以及其排列组合在内的整体内容;其二,法院认为,尽管加多宝公司在后来确实对王 老吉红罐凉茶知名度提高做出了贡献,但由此所产生的商誉仍然是附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其三,“王老吉”商标已与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的其他要素紧密结 合、密不可分,一并构成本案包装装潢,换句话说,红罐包装是不能脱离王老吉商标而单独存在的;因此裁定红罐装潢归王老吉所有,并判定加多宝在庭审结束7日 内赔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52万元。

  加多宝方面当庭表示对该判决不服,称加多宝生产的凉茶自始至终都是同一口味,只是品牌不同,和现在广药生产的凉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产品。加多宝 认为,广药从2012年才开始生产红罐凉茶,所以根本不是知名商品。为便于了解这种主张,公众需要注意的是知名商品并不是知名商标,甚至于商品不一定要有商标,比如有些药品、饮料都没有商标。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军认为,包装装潢可以脱离商标独立存在,并不能因为商标租借人提前能预料到风险,或者从商标运营中获得了收益,而认定租借人丧失相关衍生品权益。

  “即使侵权也不一定要拿全部净利润赔偿。”崔军认为,在无法确定侵权所造成的损失时,可以以侵权方获利来计算,但是侵权方净利润并不一定是因为侵权产生,也可以是因为推广经营活动和自身经营努力而得,所以要分清楚利润跟哪些内容有关,可能还需要建立一套评估模型。(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