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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2015年01月19日 08:4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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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召开的2015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安排布署了今年的八项重点任务,其中,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列为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同时,持续推进监管转型,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也列为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应该说,今年的八项重点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相辅相成的。以注册制改革与监管转型为例,实行注册制就必须推进监管转型,将目前的以事前审批为主转变到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换一个角度来说,建立严厉而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又是注册制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成功的关键。

  事后监管主要是稽查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惩戒和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维护市场秩序,清除不合格的市场参与者,或在极端情况下进行风险处置。不过,作为一种新机制来说,保护投资者应成为事后监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在证监会布署的今年的八项重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就是其中的内容之一。

  也正因如此,要达到为注册制保驾护航的目的,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尤其是事后监管,就必须重点做好两件事情。一是加大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欺诈上市行为必须予以严惩,让其直接退市。

  二是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在推行注册制的背景下,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必须要有新的措施出台。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行政和解制度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项有益措施,但仅此一项是不够的。为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适应注册制背景下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需要,中国股市还是应该尽快引进集体诉讼制度。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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