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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造假方式五花八门 风神股份等多上市公司领罚单(2)

2015年03月16日 09:1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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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采购、销售及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金额已分别达到2009年至201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标准,但上海家化对相关交易情况均未披露。

  处罚: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上海家化近几年是非不断,眼下又沦为造假大军的一员。证监会对上海家化予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款。

  莲花味精:未披露诉讼事项

  位的政府补助入账,从而使得2007年虚增利润1.944亿,2008年虚增利润3亿元,使两年利润均扭亏转盈。

  此外,公司2009年也存在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处罚:连续四年信息披露违法,连续两年虚增利润近5亿。莲花味精也算把造假做到了极致。证监会对莲花味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等相关人员一并罚款。

  莲花味精2014年6月14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从2006-2009年连续四年发生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事项。

  2006年,莲花味精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涉及金额2.96亿元。2007年、2008年为了粉饰业绩,竟然连续两年将未到

  ■IPO造假+业绩变脸

  康达新材:上市前夕粉饰业绩

  康达新材是为达上市目的、不惜铤而走险的典型代表公司之一。根据2014年10月18日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报告会后事项、上市公告书虚假记载等。

  事实上,康达新材早在上市之前业绩就出现了下滑,但令人气愤的是,就在2012年4月13日,距离康达新材上市进入倒计时阶段,康达新材公告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在上市公告书中附了2012年度一季度财务报告,对业绩进行一番精心的“粉饰”。在这份报告中,康达新材虚增营业利润371.8万,虚增后当季营业利润为817.8万元,调增比例高达83.37%。

  处罚:对于康达新材这种以粉饰业绩来达到上市目的的欺骗行为,证监会向康达新材下发了60万元罚款处罚。对公司董秘、财务总监、董事长等人也分别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华锐风电:虚增2011年利润

  华锐风电上市之初曾以90元/股发行价创下主板市场有史以来发行价纪录,不仅如此,作为风电装备的龙头行业,华锐风电还吸引来上交所首任总经理尉文渊和国内证券业大佬级人物阚治东的加入。然而,一切风光的背后却隐藏着造假的不堪事实。

  2015年1月8日,华锐风电(*ST锐电)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进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在2011年年报中通过制作虚假吊装单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当年利润2.7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

  业绩造假的背后直接导致了华锐风电在上市当年即遭遇了业绩“变脸”。公司201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48.66%、72.84%,2012年、2013年也连续两年亏损,2014年5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告,并变更为*ST锐电。

  处罚:证监会拟对*ST锐电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

  □聚焦维权

  ■现状

  股民维权情况不多见

  A股上市公司中因违规而被处罚的事件屡见不鲜,但股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的情况却不多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上市公司等主体虚假陈述违法被作出行政处罚后,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到虚假陈述揭露日之间买入股票,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股票造成损失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赔偿其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多个股民维权案件集中开庭,包括南纺股份、莲花味精、三木集团投资者诉二股东林传德、华鑫股份投资者诉原大股东仪电集团等案件。下个月,康芝药业、宝硕股份、神开股份等案件也将开庭。

  ■对话

  证券市场知名维权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

  虚假陈述领域维权多

  京华时报记者:目前股民维权的总体情况如何?

  许峰:目前投资者维权仍然主要集中在证券虚假陈述领域,但近年来,也出现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诉讼。

  此外,除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成功外,还有诉上市公司大股东获胜诉判决的案例,典型的就是华鑫股份投资者诉前大股东仪电集团案获得一审胜诉并获得法院全面支持。虽然目前有些案件仍处于二审阶段而没有最终定论,但是对于投资者和维权律师而言,还是对维权之路充满信心的。

  另一方面,股民维权意识不强,真正参与维权的人数还是很少。目前影响比较大的佛山照明案,虽然参与人数达到近3000人,但是人数仍只占到可以提起索赔人数的1%左右。

  四方面阻碍股民维权

  京华时报记者:股民在维权过程中会遇到哪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障碍有哪些?

  许峰:首先,股民的维权意识薄弱,不知道如何维权。投资者获取维权信息的途径太少。

  其次,前置程序的设置也是阻碍投资者进行维权的一个原因。根据司法解释,股民若要提起诉讼必须满足前置程序的要求,即上市公司必须经过证监会或财政部作出行政处罚抑或是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的,股民才能索赔。这就导致许多权益受到侵害的股民被这个拦路虎挡在了门外。

  第三,股民的维权周期长。投资者索赔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时间跨度长达几年。

  第四,地方保护色彩严重。

  维权莫错过诉讼时效

  京华时报记者:维权过程任重而道远,股民维权过程有哪些注意事项?

  许峰:首先,股民要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告,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其次,建议股民委托专业律师代理索赔。股民维权案件的专业性较强、诉讼周

  期较长,若股民单独起诉,则成本较高,风险也比较大。

  第三,费用问题。目前在股民维权领域,大多数维权律师采用的都是风险收费模式,即投资者获赔后才收取律师费,这种方式能够降低股民的维权成本。对于预交给法院的诉讼费金额通常为起诉标的的2%左右,诉讼费最终是由败诉方负担。

  第四,股民维权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联系电话及地址。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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