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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 *ST博元回应称“符合规定”

2015年05月04日 10:36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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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董亮)由于公司董监高在年报中做出“无法保证真实性”的表态,*ST博元(600656)被称为最奇葩的年报。昨日晚间,针对上交所的监管问询函公司终于做出了回应,而令市场再次大跌眼镜的是,公司称其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的表态“符合规定”。

  公司在昨日发布的上交所问询函回函中称,公司董监高履职时间不长以及新聘请的审计机构对年报中诸多数据无法核实导致了公司董监高在年报中做出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的声明。公司表示,公司的现任董监高系经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除监事徐旅、程靖、周辉朋外,其余人士作为候选人此前均未曾在公司履行任何职务,总经理陈栩、财务总监李红系本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何进系经本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并完成相关程序经公司聘任后方开始履职。而徐旅、程靖此前没有在公司任职,同时由于之前公司治理的问题,很多事情上述两人并不清楚。此外,在前任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公司重新聘请了新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及内控工作,但由于在核查一些票据过程中未得到有关银行许可,故造成了无法查证相关信息。而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根据公司2011年以来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但相关各方无法提供查证资料,因此公司董监高才做出了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的声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番陈述后,公司最终表示董监高做出上述声明是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并且不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过,公司给出的理由则并不能让投资者信服。“新选举的董监高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真实的财报,让投资者真实地了解公司目前的运营状况。”在北京一位投资者看来,投资者需要依靠真实的年报去做投资决定,而公司董监高的行为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的表现。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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