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推四位一体投诉纠纷解决机制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来自深圳证监局的消息显示,“四位一体”多元化投诉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小投资者解决了不少难题。据统计,2014年深圳证监局向经营机构转办投诉件311件,和解率达80%。
“四位一体”多元化投诉纠纷解决机制,即行业自律、专业调解、商事仲裁和行政监管协调配合,分类分层解决行业纠纷事项,为投资者提供满足合理诉求的快速解决通道。
深圳证监局有关人士指出,“四位一体”改变了以往各方各自为战的局面,构建了解决证券期货矛盾纠纷功能明确、衔接紧密的工作体系,降低了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维权效率。
该人士表示,深圳证监局在辖区全面实行投诉处理专员制度,要求各上市公司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指定一名高管作为公司的投诉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设“投诉处理专员”岗位,将投诉纠纷事项的办理、协调、督办、统计分析等职责落实到人,避免内部推诿。建立了投诉事项的快速转办机制,对不涉及违法违规的合同类、服务类纠纷,证监局内部投诉处理部门直接转经营机构先行办理,督促双方在自愿、平等、合规的前提下协商解决纠纷。通过上述举措,大部分投诉纠纷事项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2014年深圳证监局向经营机构转办投诉件311件,和解率达80%,10个工作日内办结率约50%。
除自主协商外,纠纷双方还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和仲裁。深圳证监局2013年底成立的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是证券期货行业纠纷专业、独立的调解机构,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受理个案调解申请13宗,最高涉案金额100余万,其中10宗快速实现定纷止争。在海联讯案中也引入了调解中心参与其中,最终9823名适格投资者获得了近8883万元的赔偿,开创了我国证券市场民事侵权主体主动赔偿机制的范例。
除此之外,深圳证监局还强化了行政监管职能,2014年深圳证监局接收到的投诉举报事项进入正式办理程序的共469件,除190件按证监会“12386”热线办理规程转经营机构外,其余279件均启动了检查核实程序或在日常监管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