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香港基金互认是更深层次市场开放
2012年以来,香港与内地两地监管部门在推动基金互认的进展与落实上的不懈努力终于有了结果:两地基金市场相互开放的重要里程碑——《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按照约定,从7月1日开始,内地和香港的基金可以互相销售,南北进出额度为各自3000亿元人民币。除对冲基金等个别复杂品种暂不被允许之外,互认类型涵盖市面上绝大部分常见基金。而“成立一年或以上,资产规模超过两亿元人民币”的个基门槛基本等同于无。比起QDII和QFII、RQFII等形式,基金互认质变明显,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市场开放。此举意味着自去年实施的沪港通和未来的深港通之外,陆港两地基金行业市场互通乃至整个国内资本市场的开放再下一城,亦被港媒认为是内地金融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再度迈出的一大步。
获得互认许可的基金被视作已基本符合对方市场的规例。显而易见,两地获得各自证监会认可的基金被允许面向对方居民公开销售,这样的互认安排可令基金设立、寻求认可及发售基金的程序得以简化,从而大幅节省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从广度、深度看,香港基金市场充分细分,南下的内地基民可以借此接触到全球资本市场中大部分投资产品。而北上的香港基民亦可以藉此举享受A股当前如火如荼的盛筵。从时间、空间看,双方基民直接购买基金产品可免去汇率风险,长线资金的逐步进入,将带来一场增量的变革,并最终传导和影响到二级市场。基金互认可谓以最小的制度安排获得了最大的制度效果。
基金互认对于两地基金公司,尤其是内地公募基金行业的影响,也将远不止增加创收、增强两地基金的竞争力那么简单。可以预见的是,7月1日之后,已在香港开设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内地基金公司将拥有起步优势,亦会促使其他同行积极争取相关资质,以母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名义,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将来通过香港这一基金进出口中心和金融中心进一步向全球其他市场发展,内地的基金行业也将逐步走向全球化的发展。
基金互认对行业带来的另一个深远意义,可能在事外。两地监管部门在基金监管合作上的深化,例如制度等方面更有深度的合作将很值得期待。相比尚处于成长期的内地基金市场,香港有着更长的基金发展历史和更为完备的法律法规,基金产品丰富,基金规模相对较大,监管到位。基金互认实施之后,内地在借鉴香港经验,加强基金行业的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多理财服务和更多投资者保护方面,有了更加天然的“地缘”优势。届时“老鼠仓”、利益输送等违背行业底线,侵犯基金投资人利益的违法行为乃至少数基金公司治理上的缺陷,都可能会被“较真”的香港投资者紧盯不舍。
目前令人产生隐忧也较为现实的一点是,基金互认一旦运行成熟后额度大幅放开或者不再设限,将来又或有另外一些规范市场所批准的国外基金公司产品进入内地资本市场,内地投资者在度过与其熟悉与磨合过程后,国内公募基金行业乃至私募市场都将会受到其带来的“鲶鱼效应”冲击。因而内地公募基金需要放下身段,走下金字塔尖,在产品革新、费率优惠、互动交流等诸多方面,用勤勉尽责、审慎投资和良好业绩来增加基民黏性,也是应有之义。
(作者系鑫元基金业务规划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