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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菜难吃 台湾男子列离婚理由法院不准

2012年05月30日 14: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服务于知名电子公司的林姓男子,不满太太对外人说“不孕被婆家赶出门”,诉请离婚;太太指为求有孕,顺婆婆意思喝了两年符水,为迎合先生、婆婆口味,考上丙级厨师执照,她深爱丈夫不愿离婚。

  法院认为林妻因不孕、做菜不合婆婆口味等原因,与婆婆有芥蒂,本身婚姻仍有回复希望,判决不准离婚确定。

  判决指出,林与太太2002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四年后,林母严重贫血,与儿子媳妇同住高雄。2009年5月,林和母亲搬家,林母寄存证信函给媳妇要求搬走东西;林也留字条“你再皮已没有办法挽回,离婚对彼此是解脱”。

  林妻不满,在屋内家具喷“老公我要和你在一起”,并于7月2日到新住处想和先生同住。林拒绝,林母拉媳妇以“疯查某”、“你去予人奸”、“邋遢查某”等话辱骂。林妻提告,婆婆被判缓刑确定。

  林后来诉请离婚指出,母亲同住时,太太常在外吃完饭才回家,亳不关心长辈。

  林妻则说,她曾以积蓄帮助先生开公司,为求有孕,依婆婆意思喝了两年从庙里求来的符水,她深爱先生不愿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林妻未虐待婆婆,告婆婆是为维护个人尊严,不构成离婚事由。只要林包容即有回复希望,判决林败诉确定。

【编辑:王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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