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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娶女里长 台湾落跑新郎被判赔53万元(图)

2012年06月19日 10: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不娶女里长台湾落跑新郎被判赔53万元(图)
    美女里长林洳萱不满未婚夫悔婚提告,获赔新台币53万元。 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市正守里里长林洳萱2010年与未婚夫陈瑞廷订婚,席开50桌宴请台北市长郝龙斌等人后,不满陈男隐瞒曾离婚又私下取消婚宴当落跑新郎,气得解除婚约并提告求偿。士林地院昨(18日)判陈男应赔林女文定宴客、喜饼、婚纱费及精神慰抚金共53万元(新台币,下同)。

  林洳萱(38岁)拥有美国田纳西州立大学企管硕士学位,她因出境旅游,昨联系不上,她父亲说:“事发后她气愤又沮丧,希望赶快走出阴霾,重新找个好人家出嫁。”陈男(41岁)昨拒回应。 判决指出,2009年林女与文具行老板陈瑞廷交往,隔年1月在台北市海霸王餐厅席开50桌办订婚宴,当天包括台北市长郝龙斌及多名市议员都到场祝贺。 两人原定4月3日在同间餐厅结婚宴客,不料,3月间陈男竟私下传真指示餐厅婚宴延期,事后林女得知陈男无意结婚且有离婚纪录,不甘付出感情成泡影,气得解除婚约并提告求偿。

  陈男辩称,订婚后林女多次在两人吵架时说:“不然就不要结婚了!”他不确定林女有结婚意愿,才要求餐厅将婚宴延期,还批评林女个性霸道,主张婚约解除应归责林女,拒绝赔偿。

  士林地院依两人往来短信,认定陈男确实隐瞒离婚事实,导致两人婚约解除,造成林女精神痛苦,判陈男应赔婚纱费等共53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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