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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屏东县议长贿选定案 4民意代表资格被免

2012年08月31日 0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湾屏东县议长贿选定案4民意代表资格被免
屏东县议长林清都贿选,30日被判5年半。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屏东县议会议长林清都因用一票5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代价,向议员买票并当选议长,二审被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判刑5年半。而协助行贿和收贿的议员曾义雄、杜春生、施苏贵美则分别被判缓刑,此案30日被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全案虽只有林清都要入狱,但其他3议员被宣告剥夺公民权利,4人都将失去议员资格。

  林清都昨天下午起手机关机;据其友人透露,林清都只能认了。施苏贵美受访直言:“定案了,只好认命,会专心念佛、过较清闲的生活。”杜春生只说:“现在没心情谈此事。”曾义雄则一直未接手机,无法取得其看法。至于4议员遗缺,将由各选区候补议员黄缨桔、刘育豪、陈美琼、杜传递补。

  林清都原是屏东县议会上届副议长,1999年底他当选第17届议员后,为寻求议长宝座,立刻与议员曾义雄、助理薛俊鹏商议,由林清都筹措500万元,曾、薛负责向议员杜春生、施苏贵美行贿。

  高雄高分院审理后,林清都被判有期徒刑5年半,并科罚金250万元,剥夺公民权利5年;薛被判刑3年半,并科罚金150万元,剥夺公民权利3年;议员杜春生、施苏贵美、曾义雄被判1年10个月不等,但都获判缓刑,剥夺公民权利2至4年,其他包括“立委”邱议莹的弟弟邱名璋在内等6人则无罪确定。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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