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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将各自确定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货币业务服务

2012年09月12日 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12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2日在例行发布会上回答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等问题时表示,根据规定,两岸的货币管理机构将会各自确定一家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

  有记者问及,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日前已经签署,目前关于后续的推动进展情况如何?两岸货币清算机构有没有确定下来?经营业务范围是什么?

  范丽青表示,根据《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的规定,两岸的货币管理机构将会各自确定一家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双方将会依据各自的规定尽快履行相关的程序。清算行的业务范围将由两岸的货币管理机构协商以后再来确定。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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