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妇人携公款逃跑后写信讨工资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任职于台北市某私立老人养护所的仲姓妇人,工作24天后“逃跑”,随后,她寄信给养护所表示3000元(新台币,下同)零用金她带走了,请朱姓负责人从她的薪水中扣除,再将剩下的薪水汇给她。对此,朱在出庭时一度气得不想讲话。
仲妇被控业务侵占,台北地检署考虑她承认犯行,并已偿还侵占款,同时同意抛弃24000元的薪资请求权,处分她缓起诉,但要她参加8小时法治教育。
今年37岁的仲姓妇人今年4月3日到朱姓男子经营的老人养护所担任行政人员,负责保管零用金、收据和传票。上班24天后她不但不见人影,还侵占她保管的3000多元零用金。会计人员找不到钱,一度怀疑搞丢了,接到仲妇的信才知被拿走。
仲妇在信中表示,她工作近1个月薪水没拿到,希望朱从薪水中扣除她带走的3000多元,再将余下的薪水汇给她。朱姓负责人收到信后气得半死,认为仲妇存心侵占零用金,报警提告。
仲妇承认将钱带走,朱姓负责人原本期待可拿回传票作帐,出庭时听到传票不见了更生气,一度不想讲话。
【编辑:王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