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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媳妇不是处女 台湾夫家状告红娘败诉

2012年10月30日 1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桃园县阮姓男子帮儿子找老婆,指定要处女,但中介开价60万元新台币聘金,他嫌贵,找了不要聘金的印度尼西亚妇,后来得知媳妇结过婚生过小孩,告2名红娘诈欺。媒人说没赚一分一文,检方昨(29日)不起诉。

  桃园地检部门调查,阮姓男子因急着想要儿子传宗接代,找了李姓和朱姓妇人帮忙找印度尼西亚女子结婚,他指定要处女,2名红娘透过印度尼西亚友人找了一名身家清白的女生,阮很满意,花了20多万元,和2名媒婆到印度尼西亚相亲。

  抵达印度尼西亚后,当地婚姻中介表示对方家长开价60万元聘金,阮姓男子嫌贵,当场拒绝,一场婚事泡汤。2名红娘又请当地中介另外物色对象,后来找到了不要聘金的谢姓女子,谢声称自己是处女,阮姓男子二话不说,当下同意这桩喜事,在印度尼西亚就帮儿子办妥婚事。

  印度尼西亚籍的谢姓女子来台后,和阮家处不好,还没圆房就落跑,阮姓男子托人打听,得知媳妇结过婚生过小孩,认为上当,气得告2名媒婆诈欺。

  检方侦办时,2名红娘表示,只是陪同阮到印度尼西亚相亲,机票和吃住由阮买单,当时与谢姓女子见面时,看过谢女肚子,觉得有妊娠纹、好像“不对劲”,因当时在场的人多,没有明讲,但有建议阮姓男子“考虑清楚”,阮坚持这桩婚事,她们事后没拿到介绍费,也没赚分文。

  检察官认定阮姓男子给2名红娘的钱是代办费,媒婆原本介绍的新娘因阮不满意才另娶,2媒婆并没有施用诈术,也没得到好处,将2名红娘不起诉。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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