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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警员被杀案缠讼15年 儿恨社会不公误入歧途

2012年11月29日 1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李得阳涉杀警察林安顺案,高院再更二审宣判,仍判李得阳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林安顺未成年的儿子加入“阵头”。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刑警小队长林安顺15年前缉毒遭歹徒枪杀案,一度被判死,也一度获释的嫌犯李得阳,28日被台湾高等法院再更二审判决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合议庭是根据同案被告自白、同囚车人犯证词、弹道比对及测谎结果,认定林安顺的致命伤,是毒贩李得阳趁乱捡警枪开枪所致,但念他是为了躲避追捕,非穷凶恶极,未判死刑。李得阳聆判后表示“不服”。

  死者的外甥赖大为,在庭外痛批司法包庇当初未上诉、造成李得阳杀人无罪定谳的检察官蔡瑞宗,导致必须重启再审,多次发回“没完没了”,10多年来对他们伤害很大。

  赖大为指出,林安顺的未成年儿子,因觉得社会不公,已误入歧途,加入帮派、“阵头”,本案伤害家属极深。另指称,枪杀警察轻判,往后嫌犯会动辄开枪拒捕,带给警察工作很大的风险,此例绝不可开,希望尽速修法,对杀警嫌犯一律判死。

  判决指出,李得阳在1997年10月8日凌晨,和友人陈某,被密报携枪贩毒;时任台北县刑警小队长的林安顺率员到场盘查,李、陈拒绝受检发生枪战。李趁乱爬出车外,捡起掉在地上的警枪,朝被陈达民压制的林安顺连续开枪直到弹尽,造成林身中7枪身亡,现场另两刑警也中弹受伤。

  陈某当下就被逮捕,李得阳逃逸六天后落网。两人在一、二审都被判死刑,但高院更二审认为杀人的是陈达民,李杀人部分被判无罪, 承办检察官未上诉而确定。更四审时,高院又改认定李得阳才是凶手,将陈达民改判无期徒刑,并在前年3月定谳。当时,因非法持枪被判五年的李得阳,已服完刑出狱。

  家属控诉真凶逍遥法外,全家到当地“警政署”下跪上访,让高等法院检察署就李得阳杀人部分声请再审获准。高院再审两度判李得阳无期徒刑,双方均上诉,都被“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合议庭审理后,依照同囚车人犯证述李得阳曾说拿枪打警察“打到没子弹”,另法医研究所的弹道比对,也认定子弹路线不可能是陈达民开枪,故认定李开枪杀死林安顺。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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