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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美瞳被指犯法 台湾初中女孩遭罚款

2013年01月23日 1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初中2年级女学生在网络上贩卖瞳孔放大片(美瞳),被桃园县卫生局人员巡逻查获。食品药物管理科杨文志科长表示,瞳孔放大片属于医疗器材,贩卖者必须取得药商许可执照,违“反药事法”,将处以3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民众有时喜欢把家中不用的物品,在网络上拍卖寻找新主人,但是有些商品不能在网络拍卖,一旦被查获,就必须面临罚锾的命运,桃园县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杨文志科长表示,前几天有一名就读初中二年级的女同学,因为母亲送给她的瞳孔放大片没有用,就拿到网络拍卖,被卫生人员巡逻发觉,由于瞳孔放大片属于医疗器材,贩卖者必须取得药商许可执照,女同学已经违反“药事法”。

  杨文志表示,违反“药事法”,将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曾经也查获民众没有取得药商许可执照,在网络贩卖隐形眼镜,婴儿用体温计,都依违反“药事法”处理。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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