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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司机引诱少女上床 虽被称干爹仍被判刑

2013年06月05日 1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5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环保局50岁韩姓垃圾车司机,2年前搭讪一名常倒垃圾的15岁初三女生,并认当干女儿,之后却起邪念,以送她衣服或1000元(新台币,下同),引诱出卖青春肉体,带往摩铁(汽车旅馆)爱抚、嘿咻,直到家长发现女儿拥有不明新衣且形迹可疑,查出竟是“援交的新衣”。韩男与少女性交易嘿咻3次,一审判刑1年2月;猥亵2次判6个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

  据了解,韩男年纪足以当少女爸爸,不仅已婚还有个孩子与少女年纪相当,案发后他十分懊悔,且担心因此失去赖以为生的清洁队工作。他与少女家长调解多次,想和解争取缓刑,但和解金额差距颇大谈不拢,少女也于诉讼时表态不原谅。法官认为,韩男利用少女身心思虑不成熟,取得信赖后引诱性交易、满足私欲,导致少女一生阴影,因此不予缓刑。

  午休逃课摩铁开房

  判决指出,韩男前年开垃圾车,每日固定路线,结识这名常帮家里倒垃圾的初三少女。韩男主动向少女搭讪,亲切互动,互以干爸、干女儿相称,但这段恍如父女的情谊,却因韩男之后动了邪念变调,他开始提出赠送金钱或礼物,邀约性交易。

  前年4至6月间,韩男利用上班前的中午时间提早出门,趁少女学校午休或假日放假时,开车或骑摩托车将她载到凤山的汽车旅馆,但约定每次给她1000元或买新衣、礼物送她。

  6月底,少女家长发现女儿在校午休竟外出、行踪诡异,且无端拥有新衣,逼问之下,才知女儿被当成援交对象,马上报警验伤,竟验出女儿处女膜已破、性行为一周前才发生,愤而提告。

  猥亵另判刑6个月

  高雄地院审理时韩男坦承与少女性交易,法官调阅两人电话通联、基地台地址及韩男的出勤纪录,并根据少女供述,认定两人性交易5次,包括3次嘿咻、2次猥亵,韩男违反“儿少性交易防制法”,依一罪一罚,性交部分判刑1年2月,猥亵部分则判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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